招生简章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山东省外部分)

时间:2011-01-24  点击:[]

  ●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 报考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 生源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甘肃、宁夏

  ● 本科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

计划

设计

01

艺术设计(应用)

广告设计

四年

20

印刷设计

家具设计

妆扮艺术设计

02

艺术设计(装潢)

平面广告设计

50

品牌与企业形象设计

包装设计

书籍设计

03

艺术设计(装饰)

陶瓷艺术

40

金属工艺

纤维艺术

染织艺术

漆艺

琉璃艺术

首饰设计

04

艺术设计(环艺)

室内设计

30

景观设计

05

艺术设计(产品)

产品造型设计

35

公共设施设计

工业陶瓷设计

旅游产品设计

07

艺术设计(服装)

服装设计

10

美术类

08

绘画

花鸟山水

20

国画人物

油画

壁画

10

动画

动画

15

1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5

12

摄影

摄影

25

史论类

17

艺术设计学

设计艺术史论

10

编辑出版

18

美术学

美术史论

10

19

广告学

设计管理

10

合计

300

  

注:以上招生专业及计划全部为美术文科,如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不分文、理科,理科学生方可报考。

  ● 报名和考试

  1、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以下任何考点参加考试(考点信息详见“省外报名考试安排”表),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说明:(1)河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本省考生必须在本省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在其他省市考点参加考试成绩无效。(2)石家庄考点只接收河北籍考生参加考试;郑州考点只接收河南籍考生参加考试。

  2、有关美术统考成绩的使用办法,录取时按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3、省外报名考试安排:

考点名称

详细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长清5

120-21

123

郑州大学

121-22

123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

121-22

123

四川武侯高级中学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一号

121-22

123

江苏晓庄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外北圩路41

121-22

123

徐州师范大学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

121-22

123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12

120-21

123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

215-16

217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井湾路784

215-16

217

太原师范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

214-15

217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蓬路311

215-16

217

考试说明:1考生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2考试时间:素描、色彩各150分钟。3考试用纸为8开。画凳、画具自备。4报考艺术设计学、广告学、美术学的考生只需参加素描考试。

  

● 合格证发放及考生类别确认

  1、2011年4月10日之前,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发放《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1年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未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招生专业按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同类别内专业实行调剂。

  3、考生依据各生源省份要求参加文化课考试。

  ● 录取办法

  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我校将依据考生志愿、专业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

  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60分,择优录取。

  史论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者,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 70分,择优录取。

  专科:取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者,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6,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 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 2011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619300、82611812、89626210
传真:0531-8261181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长清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路23号(千佛山校区)
邮编:250300(长清校区);250014(千佛山校区)
Email:zsb9300@163.com

微信咨询平台



微信号:sdada_zsb9300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办
版权所有 2015
网页设计:视传交互工作室

收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