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山东省外部分)

时间:2012-01-20  点击:[]

  ●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 报考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学习能够自理者可报考。

  ● 生源省份:面向全国

  ● 本科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计划

 设计

  01

  艺术设计(应用)

 艺术文

  四年

  70

  02

  艺术设计(装潢)

  75

  03

  艺术设计(装饰)

  80

  04

  艺术设计(环艺)

  70

  05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

  70

  07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20

 美术类

  08

  绘画

  30

  10

  动画

  30

  1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0

  12

  摄影

  25

  13

  数字媒体艺术

  30

 史论类

  17

  艺术设计学

  10

  18

  美术学

  20

  19

  广告学

  10

 理科类

  21

  建筑学

 艺术理

  五年

  30

 合计

  

  

  

  

  600

  

  

  

  

  

  

  

  

  

  

  

  

  

  

  

  

  

  

  注:如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不分文、理科,则我校所有专业均可文理兼招(其中建筑学专业只招收艺术理科学生)。

  ●报名和考试

  1、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以下任何考点参加考试(考点信息详见“省外报名考试安排”表),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2、有关美术统考成绩的使用办法,录取时按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3、省外报名考试安排(如生源所在省份对考生选择校考考点有要求的,请按所在省份的规定执行): 

  考点名称

  详细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长清5

  27-8

  210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信工路18(南校区)

  27-8

  210

 太原师范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

  27-8

  210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222

  27-8

  210

 郑州大学(南校区)

 河南省郑州市大学北路75 音乐系

  28-9

  210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

  28-9

  210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

  28-9

  210

 南京宁海中学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39

  28-9

  210

 徐州师范大学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

  28-9

  210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

  28-9

  210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井湾路784

  28-9

  210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

  28-9

  210

考试说明:1、考生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两证不全或姓名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2、考试时间:素描、色彩各150分钟;写作120分钟。3、考试用纸:素描、色彩为8开(写作科目考试用纸为我校专用答题纸)。画凳、画具自备。4、报考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广告学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写作;其他专业为:素描、色彩

  

  

  

  

  

  

  

  

  

  

  

  

  

  

  

  

  

  ● 合格证发放及考生类别确认

  1、2012年4月10日之前,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发放《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2年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未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招生专业按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同类别内专业实行调剂。

  3、考生依据各生源省份要求参加文化课考试。

  ● 录取办法

  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60分,择优录取。

  史论类、理科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者,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 70分,择优录取。

  说明:专业成绩前五名考生,文化成绩降低20分录取;文化成绩前五名考生,专业成绩降低10分录取。

●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6,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 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 2012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619300、82611812、89626210
传真:0531-8261181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长清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路23号(千佛山校区)
邮编:250300(长清校区);250014(千佛山校区)
Email:zsb93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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