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山东省内部分)

时间:2012-01-20  点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学习能够自理者可报考。

  三、招生计划

  本科招生计划1700人;专科招生计划400人。

  四、报名和考试

  1、专业报考条件:

  设计类专业、美术类专业中的绘画、雕塑、动画专业: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放的《2012年美术类专业本科合格证》方可报考。

  史论类、理科类、书法类、表演类及摄影、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只需持《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即可报考。

  服装表演专业:女生身高170cm以上、男生身高182cm以上;报名时需持《报考证》;考试时自备泳装、才艺表演服装、音乐带、生活便装照及近期2寸彩色照片两张。

  2、报名须知:

  我校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含集体报名)方式,考生可根据自己最方便的方式参加报名。

  网上报名:请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sdada.edu.cn/,填写报名材料,网上交费后打印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持此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表演专业不受理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持《报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1月6日—1月29日

  现场报名时间:1月31日、2月1日(同时受理集体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济南市舜耕路28号)

  表演专业报名时间:2月2日

  表演专业报名地点: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千佛山校区(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

  3、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点

考试日期

类别

科目

考试地点

济南

22—3

设计类、美术类

素描、速写、色彩

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

22

书法类

书法创作、碑帖临摹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应用设计学院分院(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

23

理科类

造型基础

24

史论类

写作

23

表演类

台步、泳装展示、才艺表演(舞蹈、健身操两项任选其一)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千佛山校区

考试

说明

1、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学校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姓名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书法180分钟;素描、速写180分钟;色彩150分钟;造型基础120分钟;写作120分钟。

3、素描、速写、色彩、造型基础考试用纸为8开,由学校提供。画凳、画具自备。

4、设计类、美术类安排为2日、3日两场次考试,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天参加考试(额满为止。如考生多,考试时间、地点适当顺延、调整。)。

5、各场次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五、合格证发放及考生类别确认

  1、2012年4月10日之前,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发放《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2年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未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六、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办法:

  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60分,择优录取。

  史论类、理科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者,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 70分,择优录取。

  服装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投档线后,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专科录取办法:

  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即可报考。录取时,在投档线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七、入学事项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6,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专科就读地点: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应用设计学院;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应用设计学院分院。

  八、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十、2012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21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长清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路23号(千佛山校区)
邮编:250300(长清校区);250014(千佛山校区)
Email:zsb93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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