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学院
服装学院
   

  服装学院原名服装设计系,始创建于1983年,是国内服装设计高等教育起步较早的系部,2006年成立服装学院。

  学院现有教师27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7名、讲师15名、助教2名。设有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表演(服装表演)、舞蹈表演四个专业。下设服装艺术设计、服装配饰设计、服装产品设计、服装营销与管理、服装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方向。四年制本科,除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授予工学学位外,其他专业均授予艺术学学位。

  近年来,学院依托山东省“十二五”特色重点建设学科、艺术设计国家特色专业、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平台,以“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思想为指导,立足学校强化实践教学办学特色,以服装企业的设计与技术岗位确定培养目标,针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就业市场,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在努力开展与其他专业的实验性课程合作的同时,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同类院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办学渠道,开拓师生视野,走出了一条适合我院专业发展的教学管理模式。

  同时,学院拥有良好的实验实训条件,坚持以产学研结合。通过假期课堂、技术服务、合作举办活动、实习授课、企业培训、直接与服装品牌对接课程等形式每年为师生提供实习实训平台。近年来,学院在教学、科研和创作及服务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教学科研上,教师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百余篇,并编著多本教材;《服装结构设计》课程获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被评为“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基于服装设计过程中的程序和方法》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多名教师的服装作品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学院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项大型社会服务项目和比赛,如第十届全国艺术节礼仪服装、志愿者服装设计,南京青年奥林匹克大赛礼仪服专题设计,齐鲁大学生服装设计大赛,山东省文博会等等,获国家级、省级奖励近两百项。服装学院所设专业方向具有强大的行业背景,国内外不断拓展的服装市场,将为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学生的就业前景良好。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艺术设计修养与扎实的服装理论基础、具有传统造型与造物理念、有一定文化传承创新能力、掌握数字技术与国际前沿时尚,同时具有人文科学素养、良好职业道德与团队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服装设计专业优秀人才。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教学分为专业基础与专业教育两个层级,采用专业基础加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项目教学和产业实践,使学生掌握服装专业领域的创意表达与设计实现,核心课程有服装概论、造型基础、构成基础、服饰色彩、服饰图案、服装纸样Ⅰ、服装CAD、服装工艺Ⅰ、立体裁剪1、服装设计表现技法、服装材料学、中西服装史、中国传统图案、中国传统色彩、服装纸样Ⅱ、服装工艺Ⅱ、立体裁剪Ⅱ、服装设计程序与方法、服装营销学、品牌服装企划与设计、时装展示与陈列设计、传统服饰工艺、传统服饰专题创新设计、时装定制设计、服装配饰设计与制作、服装三维虚拟实现。

毕业生可从事纺织服装商品企划、服装产品设计、消费需求与流行现象分析、设计流程与管理、时尚文化研究及相关工作,或可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以适应创新型国家发展需要。




服装设计与工程
   

培养目标: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为适应新时代创新型国家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系统掌握专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数字化等前沿技术及传统服饰造型与造物相关文化方面知识,具备较完善的专业技能、社会责任感、工程素养与人文科学素养,服务于时尚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践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培养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创业意识、艺工融合实践能力、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化视野的创新型应用设计与工程人才。

核心课程:立体造型基础、服装款式图、服装材料学、服装纸样Ⅰ/Ⅱ、服装工艺Ⅰ/Ⅱ、中西服装史、服装人体工程学、服装设计程序与方法、服装营销学、传统服饰工艺

就业方向:在未来时尚产业领域从事设计、技术开发、教育、营销与品牌管理方面工作。






表演(服装表演)
   

本专业始建于1996年,是国内第一批开设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方向)的高等院校之一,2019年被评为山东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已为社会培养输送适应时尚产业需求千余名服装表演展示传播人才,在业界拥有良好声誉。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经过服装表演技能训练和专业实践,将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概念相融合,从整个时尚产业链入手,使学生全面掌握服装展示、服装设计、时尚传播与品牌推广等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知识扎实,弘扬中国服装文化、时尚文化,服务于时尚和文化创意领域,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表演人才。

二、核心课程

镜前展示、服装表演概论、服装表演、服装营销学、服装设计程序与方法、形象设计、传统服饰工艺、传统服饰表演、广告表演、时尚摄影、时尚品牌传播、服装表演策划与管理等课程。

三、就业方向

能从事服装模特表演、服装编导与活动策划、模特专业教育、整体造型设计、服装市场营销、时尚传播推广等相关工作。从就业率和就业去向来看,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质量优秀,与培养目标一致。



舞蹈表演
   

本专业落实国家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要求,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为先。以“立足专业、面向社会、强化应用、突出实践”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培养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基本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较强的舞蹈表演实践、舞蹈创作及改编能力,良好的舞蹈演出组织、排练与协调能力,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与创新意识,能够在社会文化部门、艺术团体、教育部门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创排练与教学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舞蹈表演专业的核心课程有:基训、剧目排练、编舞技法、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等。

本专业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需要在具备扎实的舞蹈技能及素质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舞蹈表演风格,注重舞蹈创作创新、舞台表演实践能力的延伸,初步建立舞蹈文化的传播意识。主要通过基本能力课程模块、风格性舞蹈课程模块、舞蹈创作课程模块、舞蹈传播课程模块的学习并加以多媒介实践,整体提高舞蹈表演及创作能力。

(一)素质目标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好的自律能力和热爱舞蹈艺术的执着精神;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文化传承创新以及团队沟通协作意识;

3.在学习视野方面应具有开放化、国际化的趋向,勇于尝试新鲜事物并涉猎与艺术相关的其他领域知识;

4.在学术道德方面应具备维护真、善、美的艺术品格,拒绝违背诚信的行为;

(二)知识目标

1.掌握大学生应具备的思想政治、语言、健康、学科理论的通识性知识;

2.掌握舞蹈艺术的基本理论与文化知识,有较高的人文艺术素养;

(三)能力目标

1.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和技术能力,并具备多媒介中的舞蹈表演实践能力;

2.具备相当程度的舞蹈创作及改编、传播、教学能力;

3.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标准,言语规范、得体,写字、语法规范,具有较好的书写能力、朗读水平和书面写作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基本的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21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长清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路23号(千佛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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