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
发布时间:2023-06-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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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落实国家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要求,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为先。以“立足专业、面向社会、强化应用、突出实践”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培养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基本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较强的舞蹈表演实践、舞蹈创作及改编能力,良好的舞蹈演出组织、排练与协调能力,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与创新意识,能够在社会文化部门、艺术团体、教育部门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创排练与教学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舞蹈表演专业的核心课程有:基训、剧目排练、编舞技法、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等。

本专业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需要在具备扎实的舞蹈技能及素质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舞蹈表演风格,注重舞蹈创作创新、舞台表演实践能力的延伸,初步建立舞蹈文化的传播意识。主要通过基本能力课程模块、风格性舞蹈课程模块、舞蹈创作课程模块、舞蹈传播课程模块的学习并加以多媒介实践,整体提高舞蹈表演及创作能力。

(一)素质目标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好的自律能力和热爱舞蹈艺术的执着精神;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文化传承创新以及团队沟通协作意识;

3.在学习视野方面应具有开放化、国际化的趋向,勇于尝试新鲜事物并涉猎与艺术相关的其他领域知识;

4.在学术道德方面应具备维护真、善、美的艺术品格,拒绝违背诚信的行为;

(二)知识目标

1.掌握大学生应具备的思想政治、语言、健康、学科理论的通识性知识;

2.掌握舞蹈艺术的基本理论与文化知识,有较高的人文艺术素养;

(三)能力目标

1.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和技术能力,并具备多媒介中的舞蹈表演实践能力;

2.具备相当程度的舞蹈创作及改编、传播、教学能力;

3.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标准,言语规范、得体,写字、语法规范,具有较好的书写能力、朗读水平和书面写作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基本的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21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长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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